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快兩年了,勞動合同上也沒有注明公積金這一項!現在要我們強制性買公積金!而且要個人承擔全部!這個違規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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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他已經侵害了你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你的這種情況我介意你換一個公司部門。。。。。 原問題:《我在公司做了兩年了,公司沒有幫我買住房公積金也沒住房補貼,現在合同到期公司不同我續簽。請問到底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3 23: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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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公司不簽合同,不給交五險一金合理嗎?領導和我說正式工也沒有公積金,這違法嗎?
社會保險屬于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由于《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是違法你好,債務人今年自己取過公積金,今年法院還能強制性執行他公積金嗎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住房公積金的最高法規為國務院頒發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而法院強制執行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律高于法規,因此出現了法院要求強制劃扣債務人(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一般無法拒絕。不過這個問題也是公個人通過第三方違規提取公積金怎么處理,目前已主動聯系公積金中心退回款項
一旦發現禁提禁貸,涉及偽造各種文件證件的,以《刑法》論處。違規領取公積金會列入失信名單,并且要求退回,詳細規定如下:《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 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勞務派遣工公積金事宜
可以享受的,勞務派遣工和派遣公司是勞動合同關系,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必須為派遣工購買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原問題:《勞務派遣員工公司挪用個人工資填補公積金
如果是公司已交個人工資中少扣了,公司交的時候借 管理費用-社保-住房公積金 單位負擔金額借 其他應收款-代扣社保-XXX 個人負擔部分 貸 銀行存款發工資時扣回公司代交部分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 應交稅費-個稅 貸 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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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