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補充協議簽在合同之前,兩者在聘期及違約金方面有差異,哪個有效,以哪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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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已備案,但補充協議未備案。以哪個為準?
補充協議并未改變主合同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買房賣房這個主合同目的未改變,只是在一些細節上的修改和補充,未經備案并不影響其法律效力,而且,補充協議是對主合同的修改和完善,即使是同時簽署的,也會以補充協議上的內容為準的 原問題:《購房合同已備案而協議于2018年7月簽訂,合同于2020年10月簽訂,協議約定是合同的補充協議,合同約定協議是合同的附加內容。當兩者沖突時,以哪個為準/
勞動合同起始日期是3月18日,簽訂一年,終止日期是次年3月17日。法律分析合同一年的起始終止日期由雙方自行約定,一般是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簽訂之日的前一天。雙方也可以約定,簽訂之日生效后的另外一個履行起始時間至次年起始之日的前一天。合同的起合同金額3000,實際25000,后續發生勞動仲裁以哪個為準
你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按照勞動合同法進行補償,可以在1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并且不需要支付仲裁費。如果出現工傷,則公司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我是乙方,請問甲方代表是指哪個部門
施工單位中的甲方、乙方一般是按照簽定的合同區分的,比如:施工單位和工程建設方(業主)之間,業主是施工合同的建設管理方為甲方,施工單位是合同的承包方為乙方;而施工單位與自己的施工分包商以及農民工的包工頭之間,施工單位作為合同的總包為甲方,其他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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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