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購買,然后開發商逾期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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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少開發商由于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存在各種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如期竣工,進而導致無法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買方交房。有的開發商為了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于是在交房前不讓業主先看房,而是要求業主先簽字同意收房,才可以看房,這種做法實際上等于看房即是收房。有的買方收房后發現房屋有嚴重的質量問題或者小區配套設施跟不上,導致無法正常居住,因而,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追究開發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有的買方收房后要求重新把房屋退還給開發商,并要求開發商將房屋驗收合格及配套設施完善后,再來通知收房。不少法院和仲裁機構對此類案件的做法是,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截止日到業主收房那天的前一天,買方收房后開發商就不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了,理由是業主既然簽字同意收房了,那么就表明已經接受開發商在這種情況下的交付了。這種做法有欠妥之處。它使得買方面對開發商以這種方式交房時,往往面臨兩難抉擇:如果接受,那么看房后要是發現商品房質量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約定的情況,就無法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果拒收,那么要是商品房質量合格是的,且其他方面也符合約定,業主將可能反被開發商追究逾期收房的商品房保管費。那么,如果買方接收了開發商交付的不合格商品房后,仍要追究開發商的逾期交房違約責任,有法律依據嗎?第一,交付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是開發商的法定義務?!督ㄖā返诹粭l規定,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另外,《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也規定,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二,交房房屋并不免除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綜上所述,如果買方接收了開發商交付的不合格商品房后,仍可以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原問題:《收房后還能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嗎?》回復于 2022-10-28 0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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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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