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經濟借條1500926510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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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 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 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原問題:《借條怎么寫才有效?借條格式范本》回復于 2023-02-04 0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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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27萬的借條
應該去法院起訴對方民間借貸問題有借條為憑證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借貸糾紛案件民間借貸,沒有立下借條只是銀行轉賬
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有證據是可以起訴的,合法合理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讓對方補寫一份借條,如果對方拒絕,還可以通過短信電話等信息向對方確認該筆欠款存在,然后去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對方借貸不還錢但是沒有借條
借錢沒有立借據的情況特別普遍,尤其是小額的民間借貸,沒有借據是否還可以起訴呢?當協商還錢無果后,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到法院去起訴對方。當然需要你能證明借款的事實。最基本的,轉賬的憑證、錄音、錄像、聊天截圖等,能夠證明你已經履行了出借的義借貸糾紛,只有轉賬記錄無借條
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但在被告不承認借款的情況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應的證據。根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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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