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立案前孩子男方被暴力搶走了,報警了警察有他們村的說讓自行協商解決就走了,這樣孩子還能要回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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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對子女撫養權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不能視為對子女的人身進行強制執行,而應理解為強制被申請人履行交出子女給申請人撫養的行為。該類執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請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后沒有按照判決的內容將子女交由申請人撫養而產生的。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但在實際操作時,不能將這類案件簡單理解為只要把孩子強行帶走,然后交給申請人就完事。法院對這類案件的執行措施應當限定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通過合法的程序強制被申請人履行義務,而不能對子女的人身直接進行強制執行。 原問題:《夫妻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把小孩搶走了,如果起訴法院能強制執行把小孩抱回來嗎》回復于 2022-11-07 16: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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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暴起訴離婚還沒開庭他就帶人把孩子搶走了該怎么辦
如果是要就家庭暴力訴訟離婚的話,你的舉證是有難度的口說無評的,如果他對你實施家庭暴力后你馬上報警或向婦女權益組織舉報這樣就會有一個第三的記錄,這樣2、3次后,一次兩次是不能證明家庭暴力的,開庭后法庭是可以調取這些記錄的,就可以證明他有家庭暴離婚了來把孩子給我搶走了
應為離婚后怕對方不付孩子的撫養費,而且女方一家人都在外地打工,不方便聯系,不付孩子的撫養費又不好起訴對方。 原問題:《離婚后,孩子歸我,對方把孩子搶走,會受到什么處罰》女方要離婚,把孩子帶走了,不讓男方見,男方有什么方法?
如果雙方沒有離婚,根據《婚姻法》規定,男女夫妻對下一代具有相同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即具有撫養權和探視權等權利和義務,女方的做法違法,男方可以根據情況先向當地居委會反應,如果無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官判決孩子歸屬權。 原問題:《夫妻關系存沒有結婚證有了孩子 女的被男的打 可以報警處理么
1,孩子跟誰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兩歲以內正常回判給女方,10周歲以上的應征詢孩子的意見2,男方打你,你可以報警,構成輕傷以上的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原問題:《你好,請問,沒結婚,但有了孩子,男方老是打女方算犯法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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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