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因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然后我想解約,但是對方要延期,我不同意延期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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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答復如下: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二、如果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要具體分析不能履行的原因。如系外來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你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你和對方均可依法解除合同,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防止損失的擴大。這種情況下,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責任。 三、如系你自身的原因所致,你應當向另一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你提出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的要求; 如你不能履行合同的行為構成根本性的違約、并導致對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要求; 此種情況下,你不能提出解除合同,但你可以書面通知對方及時行使合同解除權。 如對方當事人不提出解除合同、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如果要求履行的是非金錢債務,但該非金錢債務在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繼續履行、履行成本過高或者合同標的物不適合強制履行的,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終只能解除合同,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0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原問題:《如果己方已經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對方又不肯解除合同,我方能否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回復于 2022-12-24 12: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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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身體原因,訴訟無法繼續,可否延期
民事訴訟二審也可以延期審理。 二審同一審一樣,只要出現法律規定延期審理的情形,都可以延期審理。《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制造業不可抗的因素
臺風屬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又稱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貨物買賣合同簽訂以后,不是由于訂約者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于發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采取預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一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我因為疫情失業 ,房租無法續約 ,能否按照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解除租約
本次疫情性質屬于法律上規定的“不可抗力”,因此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解除合同;因疫情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依照《民法總則》第180條、《合同法》第117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簽署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可追回款項嗎
具體是什么情況?可以詳細說 一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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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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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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