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18歲女方19歲,懷第一個孩子是男方給女方10萬元現(xiàn)金訂婚禮,先育有一女孩已1歲多,第二次懷孕女方不經過男方同意女方私自打胎,現(xiàn)女方已經私自走了,這10萬元錢現(xiàn)在如果追回可以嗎?還是可以追回多少錢?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因女方懷孕男方逼迫打胎,女方不愿意打
1. 沒有結婚就生孩子這是一個問題,既然男方也不同意,還是打掉吧,這個也對孩子負責;2. 這個沒有結婚生孩子,以后對孩子不利,包括孩子的撫養(yǎng)費及上戶口、上學等實際問題。 原問題:《男方強迫女方把孩子打掉,女方不愿意,男方不愿意和女方結婚,請你好 男方讓女方未婚先孕 生子是還是未成年 現(xiàn)在女方過不下去了 另選其人了 男方說女方出軌 不要女方探望孩子 男方占理嗎
因為我是女的,站在我的角度來看,我會選擇A。因為女的都很在乎自己的第一次,不管是哪個方面的,即使是生孩子也不例外。他現(xiàn)在愛的是你,而不是愛的你會生孩子的能力,會生孩子的人多得是,如果用生孩子來定婚姻,那和機器有什么分別?再說現(xiàn)在的醫(yī)學這么發(fā)男女交往,女方懷孕,男方有工作單位,要求打胎,女方說了舉報的話,男方給補償款,算是敲詐嗎
不是男方有沒資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自己先從自身利益出發(fā)看這件事,把孩子留下來對自己有什么好處,為了賭氣還是顧慮流產后對自身的身體傷害。這個一定要萬分了考慮清楚。既然合不來,女方為什么那么傻還要把小孩生下來,這樣做有什么意義家庭糾紛,已離婚,房子被女方賣了,不給男方,男方要殺害女方
經過法院的調解后雙方同意財產分割方案,有法院的判決書。主要內容為:1、判定雙方離婚;2、孩子歸女方撫養(yǎng),男方每月定期付給撫養(yǎng)費;3、房產歸女方所有,但在規(guī)定時限內女方付給男方一定的房屋補償款(不到房產價值的一半)后,男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房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