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患有雙向情感障礙,請問我可以和他協議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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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具體得看精神病在婚前還是婚后、是否有隱瞞等情況才可以判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中明確了幾種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其中第三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離婚,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并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后,突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治愈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種情況之一的,不論結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在審判實現中,法院會如何判決哪? 精神病人成為被告。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后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相互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如確系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系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后,可準予離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喪失就業機會,生活無保障,離婚很有可能導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難,作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離婚時,在財產分割上及經濟扶助上,應給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經濟幫助,這不僅是人道主義倡導的,也是社會公序良俗所鼓勵的。而且,我國《婚姻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中規定,處理離婚訴訟中,一方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應支付一定的經濟幫助款項或者是提供一定財產。在實踐審判中,法院常常會判決無病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至于補償的數額,應根據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子女負擔等各方面綜合考慮確定。 原問題:《我丈夫有間接情精神病,我想離婚可以嗎?》回復于 2023-02-05 16: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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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精神疾病,雙向情感障礙,我想跟他離婚,我想問問協議離婚可以嗎
法院審理后,如果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可判決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我老公有精神疾病,雙向情感障礙,我想跟他離婚,我想問問協議離婚可以嗎
法院審理后,如果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可判決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您好,跟雙向情感障礙患者協議離婚有法律效力嗎
這個需要民政局認可就有效雙向情感障礙算精神殘疾嗎
是的,屬于精神疾病,屬于心境障礙的一種。心境障礙是由各種原因引起的以顯著而持久的情感或心境改變為一組疾病。雙相情感障礙主要體現在躁狂發作和抑郁發作兩個層面。 原問題:《雙相情感障礙屬于精神病嗎》雙相情感障礙的病人挺正常的,可以協議離婚嗎?
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同意即可。你說的是起訴離婚吧。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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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