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留有小產權房一套,無產證,只有購房合同,合同上只有父親一人姓名,當時購房款項為我們子女和父母親共同集資購買,現父親再覓一位女士,因其為外地人壽保險銷售人員,父親退休工資及再就業收入總和為當地平均收入4、5倍,至今父親認為自己覓得真愛,且稱全部積蓄已用于購買保險及錢幣投資,請問如何保障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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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世,留下的房子和母親如何分
您好,這其中就要看房子購買的時候的情況了,房子是父母買的,那么配偶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理應由母親繼承!房子購買時,女兒有出資購買,那么提供出資購買證明后,女兒和母親共同繼承房子!父母婚后取得住房,不管房產證是父母哪一方您好 自己和弟弟共同給母親購買了一套住房
前年父母親為弟弟買的拆遷安置房是否訂立了完善的合同?如是以父母親名義買的該房以后贈與給你弟弟一人所有,那付尾款10萬元仍是父母親出面,讓對方出具的“收到父親(買房人名字)購該房的全部尾款,房款全部結清類的收條,對方簽字”,有此收條以后可以證你好,我父親再婚后,分的一套房產,父親去世后財產子女如何分配?
爺爺奶奶有沒有 后媽還在不在 幾個子女 這些都要說清楚 我們才可以回復您好律師,父親去世,有4個子女,母親在世時,能否將寫有父親名字的房產證過戶到其中一個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我認為合算的做法首先,房產是你父母各一半產權,父親去世后,一半產權是其遺產,到公證處公證遺產繼承,你母親放棄繼承權,遺產由你們4個子女共同繼承。辦理繼承過戶后,明確了產權份額,再由你母親將名下的另一半產權賣給你們4個,最終你們四人共同共有該我父母婚后購有一套房改房,產權名字是我父親,后來父親去世,沒留遺囑,我們一家五口,母親健在,有一姐姐,一個哥哥,祖父比我父親早去世,祖母比我父親去世遲五年,請問我母親占房產份額多少,
原問題:《我父母有一套房屋,產權是我父親名字,去世前立下遺囑,立遺囑時沒有任何人在現場、也沒有公正,遺囑主要是把這套房屋贈與我哥哥,我們兄妹三個。請問遺囑有效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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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