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不服從管理為由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是否需要給員工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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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不續簽,到期后是否還需要給員工補償?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46條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合的,應支付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按本法第47條之相關規定每干滿一年(6個月以上算1年)補償1個月工資。 我不是律師,但我近期才代理過同樣案件,就是按以上規定補償的,而且是法院判決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不續簽,到期后還需要給員工補償嗎?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46條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合的,應支付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按本法第47條之相關規定每干滿一年(6個月以上算1年)補償1個月工資。 我不是律師,但我近期才代理過同樣案件,就是按以上規定補償的,而且是法院公司不與我續簽勞動合同
1、未續簽勞動合同但仍然維系勞動關系,也就是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用工行為,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仍然存在且有效,應受法律保護。2、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你可獲經濟補償金。第一,合同到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您好,請問一下,勞動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勞動合同,公司要求員工辭職合法嗎?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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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