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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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公安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后出入境邊防檢查行政復議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各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邊防局、處(不含天津、上海):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行為,保護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推動家事審判工作改革,發揮家事審判職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選擇部分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在總結試點工作基礎上,現就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仲裁法司法解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05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全文?《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已經2003年2月10日審計署審計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程序規定》已經2002年10月10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1月1日起
北京市信訪條例第一條為了保持國家機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信訪工作和信訪行為,保障信訪活動依法有序進行,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行政復議法第一條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