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某家族存在如下習慣“未按時參加家族祭祀祖先活動者,視為視攝先,因而剝奪其繼承權”,家族成員A因為未能按時參加當年的祭祀活動而被剝奪了遺產繼承權后A訴至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兩點:其一,A本身既缺乏勞動收人,又缺乏生活來源其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向題:如果你是一個法官,對于這個案件應如何處理?請說明理由要點提示:這里涉及的是,對于正式法律淵源與非正式法律淵源應如何選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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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權 問一下遺產繼承權的問題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如果繼承人有兩個,一個是二級智力殘疾,一個是被繼承人的養子但負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遺產應當如何分配呢?有相關法律條文嗎
一,如果死亡當事人生前立有遺囑的,原則上以遺囑為準,否則,按法定繼承的順序來繼承。 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請問汽車作為遺產的分配比例是怎么算的?被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妻子女兒父親母親。
展開全部沒有立定遺囑的,則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按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你的情況,法定繼承人應當是你兄弟的現任妻子,你兄弟與你前期所生育的子女以及你兄作為被告方,在收到法院傳票后,我應如何表述我不放棄對房屋遺產的繼承權?
若是是財產共有人之間的分割,不管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各方均是財產的所有人,分割時,對財產都具有所有人權益,屬于物權,法院會保留未到者的合法份額;如果是遺產繼承,對于法定繼承人,除非明確放棄應得的份額,否則即使不去,法院也會保留其應得的份因事故死亡未立遺囑的遺產分配
74"可以根據法定繼承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分配遺產。遺產分配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后根據法定繼承、遺囑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其遺產的分配制度。遺贈扶養協議效力最高,其次遺囑繼承,再次法定繼承。《繼承法》第13條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1、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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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