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前夫離婚十年,最近兩三年前夫管理其父母工資,但是前夫于2020年突然病逝,現在法院判決我償還前夫管理其父母工資期間的剩余款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所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共同生活、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為生產經營等的需要而負的債務。離婚時,一方起訴要求另一份承擔共同債務時,若另一方不認可,法院一般的觀點是因該債務與案外人有利害關系,須案外人參與后才能查明事實,應由債權人直接向債務人主張,一方可以待債權人主張債務時一并處理,故在離婚訴訟中不予處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非法債務除外,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所欠債務要么不受法律保護,要么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于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若認定為夫妻債務后,借錢一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還錢一方可以另外起訴要求借錢一方還錢 原問題:《我和前夫已離婚兩年,他差別人幾十萬,法院會把我帳戶上的錢劃??》回復于 2022-12-08 21:45:21
相似問題解答
離婚又同前夫生活了10年,生活期間前夫借了不少錢,現在債主問我要錢我可以不給嗎
已經離婚了,你不用承擔。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判房子歸前夫由前夫償還貸款,前夫一直未還,銀行起訴我了得咋辦?
和銀行協商,還款之后起訴前夫追回我跟前夫離婚了,我們共同居住的的安置房有兩套,前夫知道離婚把另一套買了,現在法院判決我凈身出戶
離婚的時候做財產分割了沒,如果做了那就無所謂了,如果沒做財產分割的話,就堅決別允許,離婚的時候經過相關部門做手續,對方以錢的方式買下另一半(這個的話在離婚協議里應該要提到的)或者是你花錢把另外一半買下。也就是說你和你前夫必須有個人把戶口轉出你好,我前夫因病去世,我已再婚,前夫家里拆遷,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我的孩子能享受拆遷房嗎
按人頭的話,你孩子是能享受到的您好,我前夫去世后我帶著孩子再婚y又離婚了,戶口還能遷回原前夫家嗎?原前夫家還有公爹和小叔
這是可以將你的戶口遷回原前夫處的。具體操著方法;一、帶上離婚證,如法院判決帶上判決書,到前夫戶籍地的村寫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蓋章同意。二、將申請和以上資料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回。經公安派出所審批后,便可遷移戶口。根據現有戶口遷移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