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鄭州的案子判決不公平二七區法院。我應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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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先糾正一個概念:法院判決不是根據公平不公平來進行的,而是根據合法不合法來確定結論的。看來你們遇到了“終審判決”。對于終審判決是不得繼續上訴的,上訴了也是無效訴訟。但有一種特別規定,那就是對于終審判決,如果存在異議的,可以申請重申。 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復查后,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建議你們聘請律師進行申請比較妥當。 原問題:《法院判決不公平裁定還不允許上訴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回復于 2022-05-16 2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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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鄭州二七區,需要咨詢離婚案件
專業辦理離婚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鄭州二七區銘功路西陳莊前街未來會拆遷嗎
本來的計劃是今年拆遷,地塊已經賣給德興集團,德興集團下屬鄭州億海置業負責西陳莊開發。但是鄭州霧霾嚴重,環保部約談鄭州當家人,所以各種拆遷項目都延后,今年應該是不會動了。不過肯定用不了很久,可能明年,也可能后年 原問題:《鄭州二七區,銘功路這王龍風在二七區法院犯的什么法?
關于法院管轄權的確定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鄭州高新區法院起訴
展開全部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3、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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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