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執行被執行人社會保險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可以的,失信人員不能從事以下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后,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擴展資料 失信信息的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問題:《如果被法院定為失信人員可以辦理社保嗎?》回復于 2022-05-16 12:34:44
相似問題解答
法院可以查被執行人轉賬記錄嗎
法院有權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法院可以查被執行人的社保嗎社保
可以的,失信人員不能從事以下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你好律師,疫情期間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布控嗎?
法院對于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被執行人法院布控是可以跨省,但要通知當地法院,并要求協助。 法院通過公安信息網絡平臺進行網上布控,根據被執行人活動情況、案件難易程度等對案件進行分類排查,將被執行人長期外出、活動地點難以確定等案件列入布控對象,被執行法院終本,被執行人列入黑名單,知道被執行人大概住處,法院可以拘留嗎?
您好,您可以申請法院拘留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申請轉到當地法院嗎
可以,有幾種途經。第一種,申請執行人可以選擇向一審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第二種,執行法院受理后,將執行事務委托其它法院執行;第三種,上級法院認為下級法院執行不力或者統一執行的需要,將下級法院受理的執行案件指令另一個下級法院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