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房東在租房過程中賣房子我裝修的房子可以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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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店鋪在租賃期間被房東賣掉,房東違反合同義務,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物殘值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規定,房東違約買房,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規定,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無法按照約定的租賃期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價值,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物殘值損失。 所謂“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物殘值”,是指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在剩余的租賃期限內尚存在的價值。 計算殘值的方法是按照租賃期限,將裝飾裝修費用平均分攤,從而得出合同解除時剩余租賃期內附合的裝飾裝修費用價值。若雙方對裝飾裝修投資數額無法達成一致,可委托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侵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屬于合同無效的情形,承租人要求宣告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的主張不會得到支持。 根據《民事訴訟方》第九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百度百科-合同法 原問題:《店鋪租賃期間房東賣掉房子,我如何打官司獲得裝修賠償》回復于 2022-05-14 0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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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房子合同沒到期房東要求我搬離我可以索要賠償嗎
這是可以的我租房子合同簽了一年,房東中間賣房子怎么辦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房東與房客合同有寫如需拆遷,房東裝修好房子讓房客繼續經營,那因房客裝修過而多出的裝修費,房客有權要房東賠償嗎
1、其實這個不應該是你的問題2、你是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與前租客沒有任何關聯性3、至于門面上的所有東西他認為是他的,他需要與房東去溝通處理,和你沒有關系4、至于你現在有義務告知房東請,要求房東處理好,不應影響你的裝修5、至于那些東西你有沒有租房后,房子被法院拍賣,房東要求搬走
房產租約是在法院查封前簽的就不能,租約要交執行法院確認。因為買賣不破租賃。要是原業主房產被查封后再簽的或沒交執行法院確認的,法院不予承認,那新房東能要求你搬。 原問題:《承租的房子被法院強制拍賣,新房東能要求承租人搬走嗎?》房子凍結,房主可以要求法院拍賣房子嗎
房子會被拍賣,但之前可以提執行異議,取決于現在的時間節點,非常重要。等房東自己解決,無非就是把錢款還掉,解除查封,但你能保證之后沒有查封了呢?你起訴房東,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金,可沒有滌除房屋瑕疵,法院是不會判決繼續履行合同,因為客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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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