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兩班倒夜班12小時沒有補貼這合法嗎?
合同糾紛廣東 中山2025-08-02 03:2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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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原問題:《請問12小時夜班時間內不提供吃飯,也沒有用餐補貼,是否符合勞動法?》回復于 2022-11-17 08: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