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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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工資總額低于生育津貼,公司不給補差額
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在其產假期間照常發放包括福利待遇和績效、評獎等在內的全部工資,企業未足額發放的,應當根據勞動者產假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等予以核算并補足差額。 二、用人單位拒絕按勞動者生育產假前月均正常工資補足差額的,勞動者可以通生育津貼低于產前工資,產前工資指的是產前的平均工資,還是底薪
已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產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 原問題:《有的人工資低,生育津貼和工資之間是什么關系》可以申請生育津貼的情況下不選擇生育津貼選擇產假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們的實發工資沒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你們又沒有跟單位在勞動合生育津貼支付政策
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1)產假期間法律鏈接:《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發放問題
如果生孩子時是在朝陽單位,海淀單位是不能申領生育津貼的,原因很簡單,生育津貼發放是按參保單位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發的,兩個單位平均工資很可能不一樣不明白后半部分問題,只有休完產假才能領生育津貼,而且生育津貼是一次性支付,怎么會有中途中斷一說。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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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