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發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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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生孩子時是在朝陽單位,海淀單位是不能申領生育津貼的,原因很簡單,生育津貼發放是按參保單位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發的,兩個單位平均工資很可能不一樣不明白后半部分問題,只有休完產假才能領生育津貼,而且生育津貼是一次性支付,怎么會有中途中斷一說。北京市生育保險享受生育津貼條件為“分娩前9個月連續繳納,且分娩當月繼續繳納”或“分娩前連續繳納不足9個月,分娩當月繳納并連續繳納12個月的”。符合任意一個條件就可申領。如果不滿足前9,且在后12個月(產假中)變更單位的,建議撥打12333咨詢,畢竟產假中更換單位的人非常少,屬于特例了 原問題:《關于生育津貼領取的問題》回復于 2022-05-25 08: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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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補貼到賬問題
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是劃分到你自己的賬號的,生育津貼是公司申請了才有的,生育津貼按法律規定是國家給予公司的一個補貼,所以生育津貼是發放給公司的,劃分到公司賬號。 原問題:《關于生育險報銷和生育津貼的發放問題,是一起劃賬的嗎?》生育津貼問題,原公司地址在廣州,南昌的分公司員工申請的生育津貼已經到公司賬戶,但是公司已公司沒錢為由不給發放
公司這樣做, 是符合法律的. 本身津貼是給企業的一種補貼, 讓企業在寶媽產假期間要有工資保障. 公司這樣操作, 雖然情理上不合適, 但是法律上不違法. 所以很多寶媽會選擇,懷孕5,6個月離職,然后掛靠社保, 這樣最終的津貼可以全部歸生育津貼的問題想問一下
生育保險是由社保報銷生育費用的一部分,單位是否發放津貼由單位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發放產假工資,是法律規定的對女職工的保護,單位如有違反,可向婦聯、工會、勞動部門投訴。 原問題:《生育保險中關于 生育津貼的一些疑問》哺乳期辭退生育津貼發放及賠償金問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生育津貼后兩個月公司發放是按標準什么發
女職工生育按法定產假期限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其生育時本人的月繳費基數計發。具體標準如下:(1)正常分娩按3個月計發。難產實施陰道助產手術的增發0.25個月,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發0.5個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發0.5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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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