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業對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如果合伙協議未作約定,那么是由全體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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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不是這個專業的,以下答案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2、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4、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5、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6、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7、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8、受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9、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10、除合伙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企業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原問題:《國際商法的題目 : 我國《合伙企業法》關于普通合伙企業事務決策的規定是什么??》回復于 2022-11-17 00: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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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限合伙人能否參與事項的表決?
展開全部 公司不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根據《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公司法明確禁止公司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區別
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企業的區別有:1、合伙人資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成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2、經營管理不同: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的合有限合伙企業退出對外投資是否需要全體股東同意
退伙不一定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若約定了合伙期限,發生符合合同約定的退伙事由、合伙到期等情況是可以退 伙的,若沒有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提前通知也可以解除合伙合同,不一定需要全體合伙人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條 合伙人對普通合伙人人因為事故死亡,那么其兒子可以繼承嗎
首先要明確您和朋友辦的合伙企業是何種性質的合伙企業,若是普通合伙企業,根據《合伙企業發》第五十條的規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有風險嗎
肯定會有,合伙型基金雖然有劣后資金,卻不代表不會虧損,私募基金本身就意味著很大的風險,同樣,所有的投資都有風險,只是風險的大小,是否可控,所以,謹慎投資,不要超過自己的能力范圍。 原問題:《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風險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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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