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寄回戶籍地辦理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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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就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相關離婚的法律法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所以綜上所述,已經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不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辦理其他流程,但是可以委托律師出面。 原問題:《請問離婚協議書以經簽名可以郵寄的方式辦理其它的流程嗎》回復于 2022-05-24 23: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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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法院辦理的離婚協議書可以找人補辦嗎?
離婚協議丟了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原問題:《離婚協不是東莞戶籍地可以辦理離婚嗎
不可以。《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專利提交方式是什么,必須得去專利局提交嗎?如果可以郵寄資料,怎么郵寄?
有些需要,有些不用,看情況。電子申請是指以互聯網為傳輸媒介將專利申請文件以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專利申請。申請人可通過電子申請系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和中間文件,以及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國網上立案審核通過了讓郵寄材料可以郵寄的比體檢時候的材料多嗎
一般立案后法院會向原被告雙方郵寄開庭傳票,同時還要給被告15天的答辯期,如果對方送達不到還需要公告,有60天的公告期,一般立案后最短的安排開庭時間也要20天左右,如果雙方愿意調解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隨時可以去法院調解并出具調解書。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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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