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的案子提非羈押必要性審查有用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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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審查起訴階段,公訴部門承辦人應將是否有羈押必要報分管刑檢工作的副檢察長作出是否繼續羈押的決定。重大案件或意見分歧較大的案件或者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有不同意見的案件應當提交檢委會討論后決定。對于決定無羈押必要而應當變更強制措施的嫌疑人,監所檢察部門應當向有關機關發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檢察建議。在作出《有繼續羈押必要》的決定后,還應當建立后續審查機制。在審查的方式上,可考慮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審查模式。定期審查模式能夠使公訴部門積極履行職責,但不利于及時對沒有羈押必要的嫌疑人進行審查。不定期審查制度能夠及時審查羈押必要性,但有可能存在怠于行使審查職責的情況。所以,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兩種相結合的審查模式。對羈押必要性審查,還應注意在切實保障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對羈押必要性理由的知情權的基礎上,為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維護自身合法權利提供有效且通暢的渠道?!兑巹t》第618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可以申請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時應當說明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理由,有相關證據或者其他材料的,應當提供。 原問題:《檢察院監所科不受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6 1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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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條件
你注意,第十三條列舉的是審查方式而非條件,這些方式不是必須全部使用,實踐中是根據具體案件確定,申請審查的原因中提到的理由是涉案雙方已達成和解,那么就要用方式(三)。 原問題:《2016年2月《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中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
點擊頭像聯系我可以給你代寫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刑事案件在確定批捕后 明明有一次取保的機會 可以羈押必要性審查 律師卻隱瞞 說沒有機會 只能等量刑
如果已經檢察院批準逮捕,說明檢察院已經認定當事人的犯罪事實,雖然可以繼續申請辦理取保候審,但相對要難多了。法律鏈接:《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幫信案子最長羈押多久出判決
這個要根據你的具體案情來決定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和訴訟時間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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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