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想問,我有沒有資格成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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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具有很強的身份性質,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為(如因婚姻遷入)而取得。因此,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必須堅持兩個原則:生活在該組織為基本原則;以對該組織產生權利、義務關系。具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生活在在該集體經濟,有戶籍登記或曾經有戶籍關系。2、生存、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這主要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是一種民事權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備,人死立即消滅。“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指出生在該組織,且為已具備該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所生的孩子。3、對該集體經濟組織享有權利負有義務。這主要是指對該組織的擁有與其身份不可分離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單單以戶口來決定是否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兼顧歷史發展和現實狀況,有失偏頗。實際應分類考慮,主要應落實到《物權法》上,考查其對資產占有、使用的權利,可分成兩類成員:一是普通成員,擁有完全的權利義務;二是特殊成員,擁有部分的義務和權利。擴展資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中都只提出了一個名詞概念,而對集體經濟組織的微觀構成,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定的標準卻不夠明確,這容易引發諸多矛盾糾紛,也影響農村產權改革。2、盡快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作出“法律解釋”,已成為當前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的一項緊迫任務。3、從浙江省、成都溫江區等地出臺的相關“規定”,結合多年來的基層工作實際,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應遵循實事求是、尊重歷史、公平合理原則,結合土地承包、享受權利、履行義務等情況予以界定。4、原始取得即原農業生產合作社或農業生產隊的社員,且戶口一直保留在現集體經濟組織內;現役義務兵;服役期滿留在部隊改任士官復員回原籍入戶的。異地安置的復員士官,按婚遷待遇入戶的;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入伍就讀的軍校生除外),就讀期間其戶口由原籍臨時遷入學校管理的,以及學生畢業后按當地有關規定遷回原籍的,屬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原問題:《如何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回復于 2022-05-24 2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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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
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以戶籍登記來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二是以農村承包土地使用權來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三是根據前兩項難以確定或存在分歧的,則按是否以農村集體土地作為基本生活保障來確定。是,宜認定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侵犯
1【釋義】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在《物權法》上主要指以集體所有權為基礎的集體成員依法享有的財產權益。集體所有是一種特殊的物權形式,集體成員依法對集體財產享有集體所有權,這是集體成員權益產生、存在和行使的依據。《物權法》第59-63條對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法院受理嗎
農村集體 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問題,直接涉及個人生存利益,對每個村民都非常重要。而恰恰在司法實踐中,爭議最大,又最難確定的就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無論是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土地承包、還是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解決,無不涉及這一問題。因此,很有必要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認后,出生的人口還能享受成員待遇嗎
戶籍在本村的農業戶口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認問題的意見《津高法民一字〔2007〕3號》第一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是指依法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農業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你好我問問為什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案件駁回
法院立案至判決的時間問題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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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