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不繼承資產也不繼承債務的協議書范本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你好代持股協議并沒有法律依據的,股份代持協議一般存在以下法律風險:一、股份代持協議效力糾紛如果股份代持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主要是沒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股份代持協議是合法的。但是,這種合法也僅限于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另外,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中國有些產業限制外國投資者(包括港、澳、臺投資者)投資或者禁止外國投資者投資。如果外國投資者規避中國法律規定,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相關行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此時實際出資者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份代持協議會因違反中國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二、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不進行工商登記存在的法律風險登記在工商管理部門的股東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實際的出資人,但是,對外而言,股東資格的確認依據的是股東出資證明書和工商登記,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雖然出資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顯示在工商登記資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風險:1、股東的身份不被認可。由于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的姓名并不記載于工商登記資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的股東地位是不被認可的,股東的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余財產分配權等一系列的權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導致風險的存在。同時代持股人轉讓股份、質押股份的行為,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都很難控制。2、代持股人惡意損害實際股東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余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給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造成的財產損失。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導致訴訟而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執行名下的代持股權。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并將代持股權用于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股份代持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發繼承或離婚糾紛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為財產將有可能涉及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不得不卷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產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真實的出資人不愿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的真實出資人是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夠開展公司經營。所以,找別人代持股份。二是為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找別人代持股份。三是為了規避國家法律對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找別人代持股份。四是有的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的要 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為股東,就私下出資請別人代持股份。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協議書。 原問題:《你好替別人購買股權犯法嗎?》回復于 2022-05-23 20:58:43
相似問題解答
不繼承父親財產和債務
可以放棄繼承父親遺產繼承人需要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嗎?這不算父債子償嗎
在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具體咨詢可購買付費咨詢詳細溝通。繼承人因被繼承人的債務被起訴,訴訟時放棄繼承遺產有效嗎
繼承人僅以遺產范圍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繼承人個人財產不用于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遺產繼承債務清償
被繼承人債務如何清償1、限定繼承的原則。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這表明,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您好,債務人死亡,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債務怎么主張?
原問題:《被繼承人死亡 繼承人放棄繼承 被繼承人的債務怎么辦》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