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勞務糾紛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一)從立法的層面上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條并未規定義務幫工人自身受到損害的責任主體及責任如何承擔的問題。緊接著在《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筆者認為,第十四條中“幫工人”就是指的是第十三條中的“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即“義務幫工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簡稱《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該法中除此處外再無關于“義務幫工人”責任條款的規定,所以,依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應該理解為,“為他人提供勞務者”與“義務幫工人”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二)從案由的演變上理解《解釋》第十三條首次提出了“義務幫工人”的概念,在第十四條一款中,規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民事案由規定》(簡稱《舊案由》)第126項中規定了“義務幫工人賠償、補償糾紛”。《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2011年2月28日修正后的《民事案由規定》(簡稱《新案由》)第345項規定了“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所以可以看出,《新案由》 所規定的“提供勞務者受害賠償糾紛”并不包括《舊案由》中的“義務幫工人賠償、補償糾紛”,二者是并行的關系。 原問題:《提供勞務者幫工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案由如何認定?》回復于 2022-05-22 23:35:59
相似問題解答
勞務糾紛和工資問題
1. 你首先要確定一下到底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協議,這個很關鍵。2. 如果是勞務協議,你不提供工作地點、工具,只由對方承擔一定的勞務工作,對方沒有按約定完成勞務工作的,你可以主張不支付勞務費用。3. 但看你所說,你們雖然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約合同和勞務糾紛問題
你說什么事情 如果您這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您需要準備起訴狀 和證據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勞務合同糾紛和其他事項
請詳細敘述案請,如需幫助請點擊我的頭像聯系我勞務糾紛 勞務糾紛
項目部一有發生勞務糾紛,必須在第一時間內上報公司,特別是在遇有勞務糾紛可能激化趨勢,不得出現忽視、隱瞞,甚至縱容或激化矛盾的情況發生,公司在接到消息后應立即趕赴施工現場與項目部一道共同解決,同時要與所屬省建管處、所屬勞務公司駐省負責人取得聯勞務糾紛 勞務糾紛
項目部一有發生勞務糾紛,必須在第一時間內上報公司,特別是在遇有勞務糾紛可能激化趨勢,不得出現忽視、隱瞞,甚至縱容或激化矛盾的情況發生,公司在接到消息后應立即趕赴施工現場與項目部一道共同解決,同時要與所屬省建管處、所屬勞務公司駐省負責人取得聯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