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按照判決書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義務,加倍支付遲廷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支付遲廷履行行金!是從判決書生效后開始計算嗎?按多少利息計算?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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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遲延履行利息計算的司法解釋》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原問題:《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從判決書生效之日起,還是?》回復于 2022-05-22 12: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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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未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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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法院判決書要求支付被執行人不履行申請執行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及廷遲利息兩種嗎?
答:是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及逾期利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如果被執行人逾期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逾期利息。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怎么計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決數額的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含判決確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區分為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判決利息按判決確定的利率計算;3、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日萬分之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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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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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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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