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為2004年政府征收了我村的土地補償了一些留承用地給村民可到現在自來水還沒有通準建也成了問題所以村民想找律師寫起訴書去遞交上一級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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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你提出的問題中有幾個方面需要先搞清楚:一是215畝地是歸村里所有的公共土地還是分到各家各戶的地的總和或是總和的一部分?二是當初簽訂協議時的條款是如何規定的,是無償提供還是有償提供?三是協議的簽訂是村委會全權代表還是有村民代表參加?四是政府預留嘩膽糕感蕹啡革拾宮漿30%的土地目的是什么? 如果215畝地是村里的公共土地,簽訂的協議規定是有償轉讓,且協議的簽訂是在村民代表參加的情況下簽訂的,那么開發商應當將補償費支付給村里,由村里來安排這筆經費,這筆經費可以按一定條件分發到相應農戶手中,也可以作為村里的公共經費用于為村里辦實事。如果215畝地是由農戶承包管理的土地,村里須經每戶農戶同意才能簽協議,至于補償就要看協議所定條款,一般來說是有償的,除非開發商在協議中承諾開發后可用其他形式對村民進行補償并且村民接受了這種承諾,這樣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不用在目前支付貨幣補償,但不是不承擔其他形式的補償責任。另外事情的關鍵就是看協議的簽訂是否有效,是否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如果沒有取得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那就是村里跟鎮政府相互之間的問題,如樓上所說,這時你就要組織起大多數村民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雖然是有些難度,但總還是有希望的。 至于政府所留的30%的土地,估計是政府與開發商私下達成了某種協議,也許政府打算用這部分土地,當然政府也可以話鋒一轉說這是用于村民補償形式的預留地,但這樣說是不太站得住腳的,因為政務公開嘛,政府要為村民謀福利是不用躲躲閃閃的,所以政府想用這片地的可能性比較大。 從以上情況分析判斷,你們應該得到補償,即使不是現在就支付的貨幣補償就是開發后應得到的優惠補償,這要取決于協議所定內容,前提是協議是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否則就可認為村里與開發商所訂立的協議是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從而提起上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因為咱都是弱勢群體。如果需要更詳細的了解,請咨詢當地的律師事務所。 原問題:《關于村里土地補償的問題》回復于 2022-05-22 04: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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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村的土地被村支書以以租代征的行事也未經村民同意給征收蓋房子了
按你說的,這個土地應當是村集體或是某村民組集體的,而非農戶個人的,(魚池當然也不能種了)現在村里對魚池進行發包也是可以的,但賣肯定是違法了。因為集體土地要想出售是有相當嚴格的程序的,具體程序可向當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咨詢。 原問題:《村民個是抵邊村民,也在抵邊村居住,現在是政府事業編制,能享受抵邊村民補貼政策嗎?
你說的情況很不具體,村民(居民)在遇有天災、火災、危房、安置、生活等困難的情況下,不同地區都有相應的扶貧機構(民政部門)和規定辦法,通過申請、審核程序后決定是否給予扶助。首先,有經濟困難的村民(居民)須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農民承包地被征
農村的集體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補償款應當給到土地的承包人是一經營人或者是村集體,然后鎮政府鎮經管站是沒有理由來截取截留相關的征地補償款,這個相關的法律依據基本上是一個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農村承包土地的相關規定。被截取的這個征我們村書記在村民群里為我們村的困難戶組織捐款違法嗎?
你好, 這不算問題,關鍵在于你村里大部分村民的意見。 關公廟不算是一種迷信,應該說是一種文化傳統。 不是太清楚,你們村為什么需要建關公廟,是為了旅游業,或者是因為當地文化傳統。因為現在村民組織法給予了村民現在市政府還執持農村并村拆遷嗎??
前不塔氣2020年拆遷方案公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前不塔氣、后不塔氣村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擬征收補償方案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改善前不塔氣區塊村民生活環境,有效提升城市東南部冬季空氣質量,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前不塔氣、后不搭氣村進行征收改造(《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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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