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前被告說要在今年年底每月還一千只還本金,(一共6萬元)被告說執行不到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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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是民事糾紛,一般不予判刑。但是刑法里確實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相應罪名--也就是說:欠債不還并不是犯罪,但如果法院判決歸還后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就有可能構成犯罪但這一罪名有一個前提條件:被執行人有條件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經多次催告仍不履行,情節惡劣的也就是說:被執行人一個是要有條件履行,另一個則是有條件而拒不履行如A欠B十萬元,B起訴后法院判決A償還,A本來有貳拾萬元存款足以清償,但法院判決前A惡意將全部存款取出匿藏,經法院多次催告和執行,仍拒不還款,情節惡劣,這種情況下,A就有可能涉嫌犯罪。換而言之,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能力償還,如低保戶因為疾病向他人借款,到期后無力償還,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這種情況下,法院只能依法調查其財產狀況,確實沒有能力執行的,不構成本罪,但法院會組織雙方調解,針對生效的判決來協調。 原問題:《法院判決被告還款6萬人民幣還不出,要判刑》回復于 2023-02-07 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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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被告還部分款是否該收?
這個看你自己,建議可以收被告舉證一定要在開庭前提交法院嗎
如果你是被告,應當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將證據提交給法院。一般情況下,法院在第一次送達給你的是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其中舉證通知書上一定會給你規定向法院提交證據的時間。你仔細看一下就知道了。《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原告借給被告5萬元,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每月支付3000元利息,支付半年后,不再支付,到期還款日后,經協商每月支付2500元包含幾百元利息,支付一年后,被告又說不承認還利息,只承認歸還的是本金
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自然人(你和某某都屬于自然人)只見的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也就說,某某要求的7000多元的利息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以,即使他訴至法院,法院也不會要求你向他支付利息。結論:你無需支付利息。2、訴訟費我已經起訴一被告,欠債不還,法院判決每月扣被告工資1500,但是被告欠外面200多萬,我作為第十個原告,是不是被告到死也還不上錢了,被告45歲
因別人欠2000塊錢向法院起訴的,需向法院提交以下資料: 1、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欠款的證據。其中訴狀和證據都應該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根據法院的要求向法院預交案件受理費50元。之后就是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并判決; 如果判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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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