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是有我和妻子二人名字,妻子已經病故。我怎么把房產證上妻子名字去掉,改為我一人的名字?要怎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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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離婚了,有一套房產寫的是妻子的名字,而且她不同意過戶給孩子,我是同意的,該怎么辦?
房產證上是你們夫妻兩個的名字,現在你們已經離婚了,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改變。現在你想把這個房子賣掉,你的前妻不愿意。如果達不成共識,這個房子你賣不了。你們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走法律的途徑解決。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你把房子賣給你的前妻,然后把手續過戶老公已去世,兒子未成年,沒有遺囑,房子是按揭房,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不可以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為妻子和兒子的名字
丈夫去世,丈夫的那部分就被妻子所繼承。 這個時候應該算妻子的個人財產,不算共同財產。因為共同財產只是離婚時才有的概念,人已經去世,不存在離婚的問題,所以也沒有算共同財產的必要了。 原問題:《丈夫已經去世,那么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我想咨詢一下,我家房產證上有我和我父親,母親的名字,去年我母親過世了,我想把房產證上母親的名字和父親的名字都去掉,該如何操作?另外我還有一個哥哥,但是去名字的這套房子沒有他的名字
需要做公證繼承。你父親應該是占房產的1/3,父親去世后,如果沒有遺囑說明的話,就應該召集房產的繼承人做公證,包括:你父親的配偶、父母、所有子女。這些人都同意后才能公證繼承給你母親。 原問題:《房產證上是父母和我的名字,父親去世后可以直接改為房產證上死人名字去掉,要去公證處把死人份額分清楚,分清楚后是按照份額的多少在新的房產證上加名字的
房產證去掉共有人名字即把那一方的權益份額房產,過戶給其他房產共有人。 過戶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如果該房產受讓者今后打算轉讓,建議還是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房產證上是父親名字?其它共有人是孫女與母親!沒有我名字?我有繼承權嗎
需要明確如何確定共有人,在房產證上只有你父親名字而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一般認為房子為你父親個人所有。此時你的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和你父親一人一半,那么對于你父親那一半方便,你們三個子女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繼承權。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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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