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對方錄音,有減掉我當時我的一些話,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嗎,我可以指認嗎,指認的話,是要拿出證據指認還是直接就可以指認,法院會做鑒定嗎,減掉了一些話的錄音可以被鑒定出來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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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錄音是我國訴訟法上一種證據形式。錄音在我們國家能否作為證據使用不能一概而論。一方面,使用錄音器材的人,都是想記錄一些對自己有利的信息,可以稱為一種知情權;但另一方面,被錄音的一方,擁有隱私權,有權保護自己的隱私不被其他人窺探、披露。知情權和隱私權存在此消彼長、互相矛盾的關系。法律要側重保護知情權,隱私權的保護力度就得對讓,反之亦然。也就是說,不侵犯隱私權的錄音是可以當作證據使用的,比如你在錄音之前,征得對方同意;侵犯隱私權的錄音就是非法證據,這種證據是沒有效力的。另外,當事人在證據有滅失、損毀的危險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錄音可以當作保全證據的一種措施。如果打算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錄音,即便錄成了,也不能當作證據使用。這恐怕只在一些缺乏法律知識的導演拍的電視劇中是“可以”的。 原問題:《錄音能否在法庭里當作證據使用》回復于 2022-12-05 2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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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斗毆中對方有人指認我打人
對方事后報案說他受傷了是我打的有他自己家兩人以上可以證明這個證明無效。自己家人對自己做出的有利證明,沒有效力。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輕微傷的,要自己去法院起訴。不告不理。因為他說你打的這個口頭證據基本沒有效力,所有基本上駁回起訴。 原問題:《拉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一、“對方不知情”不會成為談話錄音作為證據的障礙,構成障礙的是取得錄音的途徑非法,例如,竊聽、脅迫等方式取得的錄音。話說99.9%的錄音都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形下發生的,若對方知道你在錄音,誰還愿意和你聊呢。二、談一下影響錄音證據效力的相關因有錄音可以做為偷渡的證據嗎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頒布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70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有錄音可以當證據嗎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證明使用。刑事案件已經指認現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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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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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