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準備起訴,但發現債務人有轉移財產到其他人的賬戶上,逃避法院執行,可以先舉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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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上海嘉定區法院對一起惡意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生效判決的案件執行完畢。 經司法鑒定確認,以房屋漏水為由拒付租金,系其自己裝修造成房屋漏水所致。一審法院判決蘇女士應向出租房屋的上海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支付租金、逾期付款違約金等共計320余萬元,二審法院支持一審判決。 但終審判決后,蘇女士仍無意償還欠款,致房產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讓人沒料到的是,蘇女士在二審未宣判前,已將其轉租獲得的220萬元款項轉移到案外人其子王某的銀行卡上。日前,上海嘉定區法院執行法官通過查證后確認蘇女士此舉為逃避執行行為,法院及時凍結了案外人賬戶,成功執結此案。 承租房屋漏水 租客拒付租金 2009年12月,因經營需要,蘇女士向上海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租賃了其位于上海嘉定一處2000多平方米商業用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租賃期限為2009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月租金11萬余元;先付后用,6個月一付。除此之外,合同也約定了蘇女士若逾期支付租金將承擔的后果。 合同簽訂后,蘇女士按約支付租金至2010年12月28日。此后的租金,房地產公司雖多次催討,蘇女士始終不予支付。為此,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書面通知蘇女士解除合同,并要求蘇女士償付租金、限期歸還房屋,但遭其拒絕。為此該公司將蘇女士告上法庭。 法庭上,蘇女士辯稱,其開始都是按約履行支付租金義務的,但從裝修開始,租賃房屋就一直存在滲水的問題。在此期間,她多次向該房地產公司報修,而公司一直拖延、推諉,致使滲水問題越來越嚴重,導致她錯失了世博會期間大量團隊接待的業務。在屢次要求修復無果的情況下,她才以緩繳租金的辦法向出租公司施壓。 隨后,雙方都向法庭提出了對案件涉及到的租賃房屋滲水原因進行司法鑒定。4個月后,法院委托的第三方鑒定中心出具了一份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案件所涉房屋滲漏水主要原因系蘇女士裝修時在屋面新開空調洞破壞房屋原有防水結構,但又未做好有效防水措施所致。但鑒定同時表示,并不排除原有房屋可能存在防水層有積水的情況。next-page 無財產供執行 執行數陷困境 法院審理后認為,因房屋漏水主要是由蘇女士不當施工造成的,所以蘇女士應當按時支付租金,并為此承擔違約金。但考慮到司法鑒定并不排除原有房屋可能會存在問題的情況,法院酌情減少了蘇女士應付的租金和違約金數額。據此,2012年7月,嘉定法院依法判決蘇女士向房地產公司支付租金、逾期付款違約金等共計320余萬元。 蘇女士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2年12月,二審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依據法律規定,此時蘇女士應依據兩審法院判決支付租金及逾期違約金的數額了,但蘇女士一直沒有履行付款義務。2013年1月,出租方房地產公司向嘉定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一開始,法院就依法向蘇女士送達了執行令,責令她于2013年2月5日前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但面對執行令,蘇女士既不付款,也不向法院申報個人財產。在此情況下,執行法官對蘇女士財產進行調查,隨后發現蘇女士名下只有一套房屋,且訴訟階段已經采取了保全措施。蘇女士名下有一張銀行卡,但卡內余額只有5010元。執行法官調查期間發現,蘇女士的房屋租賃期限至2018年12月27日為止,蘇女士已將其余下租賃期限的酒店經營管理權轉讓給了案外人李某,案外人李某已于2012年11月通過銀行轉賬一次性支付蘇女士轉讓費220萬元,另每月再支付其月租20萬元,但此款不明去向。 凍結轉移財產 約談助力執結 根據調查銀行對賬單記錄,執行法官發現2012年11月22日,李某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蘇女士220萬元,而在一個星期后,蘇女士將該款轉賬給一位姓王的男子。至2013年1月份,王某的該銀行卡余額為208萬余元。執行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王某跟蘇女士是母子關系,王某年幼時父母離異,后王某便一直跟隨父親一起生活。于是,法官以220萬元為限對王某的銀行存款進行凍結。 法院對王某的銀行存款采取查控措施后,立即分別約談了王某和蘇女士,并告知案外人王某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執行法官對二人講明規避法院執行可能帶來的后果。在此情況下,蘇女士終于同意法院直接扣劃兒子王某銀行卡上的208萬元錢款用以支付該案案款。日前,蘇女士已將該案余款繳納到法院。 規避執行是指負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當事人,或與案外人串通,采取表面合法的手段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轉移、隱匿財產,或者對法院執行設置障礙,制造無履行能力的假象,躲避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債務人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為掩蓋其故意轉移財產為目的,在客觀上造成了其賠償能力的減弱,則該行為應認定為惡意的。 執行法官在此案件中,有充分證據證實蘇女士的行為系惡意轉移財產的情況下,對蘇女士及案外人王某,通過嚴肅的告知,及時確定了該筆款項轉移的目的、性質,從而為法官迅速解決案件提供了辦法,這種做法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鑒。 ——編者 通訊員 高巖 原問題:《法院對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債務人有哪此強制懲處措施》回復于 2022-11-11 0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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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為逃避債務轉移財產怎么辦
有三種救濟途徑:(一)申請強制執行,并配合法院協助調查取證。債權人申請執行后,要通過各種途徑獲悉債務人的財產線索,協助法院執行。如果發現事故發生后債務人轉移財產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民事救濟。債務人轉移財產的方式一般債務人財產轉移,法院執行不下去了,債務人家庭有能力償還卻不想賠償
您好:一、調查取證當前有些經濟糾紛案件中,雖然法院判決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款項或賠償,但是債權人在執行程序中無法獲得相應錢款。法院的判決書成了債權人手中的司法白條。在眾多無法執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無法執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債權人沒有經濟能力,債務人有筆財產,法院有義務通知所有債權人嗎?
不需要。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你先通知了債務人,不是給他時間轉移了嗎?所以,申請財產保全離婚案件,財產轉移,我開具了法院的調查令,可以查原告的賬戶信息嗎
這是合法的要求,法院會通過渠道查詢到他個人的經濟存款。但是不包括財產轉移,因為財產轉移后不屬于他個人賬戶。所以轉移這部分無法查詢,除非你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他辦理了財產轉移。 原問題:《離婚案中,被告申請查原告的銀行帳目,法院會支持嗎》您好,債權人同意和解,債務人的賬戶凍結可以多久接觸
一、個人將欠款還清后,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請的。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本人提出申請并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二、法院收到申請后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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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