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請問中級法院有權對我的信訪案件作出涉法涉訴信訪終結決定告知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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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已經超出上訴期的,可以申請再審或要求檢察院提起抗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原問題:《要是法院審判不公對當事方造成了損失,當事方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0 2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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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訴信訪終級怎么辦
案件審理不應該中止啊,只會是再時休庭,沒有作出判決而已。訴訟中止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會中止:一一方當事人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涉法涉訴,有新的證據材料,題目寫信訪投訴,還是寫復查
首先失職瀆職的行為由紀檢監察部門受理,并不區分是否是司法機關人員,在這里問題的性質不再是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而是違紀違規甚至違法事項,你也可以看到許多法院、檢察院的官員還不是紀委查處的,當然有些確實不是失職瀆職問題(反映人認識有誤),只是一般您好,涉法涉訴違法終結,我現在怎么做?
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申請執行人不服終結裁定,可以依照新民訴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先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不服異議處理意見的,在收到異議裁定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是否聽證,由復議法院決定。 原問題:《不服《 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是不是由原審法院出處理意見書?還是當地政法委出?
可以詳細描述案件情況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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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