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員與醫院簽訂勞務合同5年。甲方約定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去年甲方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時,乙方是否可以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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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格式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一份。 --------------------------------------------------------------------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格式二) 同志(先生、女士):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 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于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管理機構各一份。 --------------------------------------------------------------------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說明 勞動合同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變動,雙方按變更后條款執行。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是指發生法定事由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事由以后,勞動合同不再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第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①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六,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在試用期內的,或者發生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以及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等情況時,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終止和解除合同后,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八,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第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 原問題:《關于XX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決定的通知的公文主題詞》回復于 2022-11-10 1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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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甲方給乙方有約定違約定但乙方沒有給甲方約定違約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可按乙方約定上數額賠嗎?
如合同中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甲方可在條件成就時行使單方解除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如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且乙方不同意終止合同,甲方再找第三方交易,則構成對乙方的違約,乙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如已無法履行(例如房屋賣是退休人員返聘人員簽訂勞務合同,能享受司齡工資嗎?老師
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聘用協議,而非勞動合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以上一系列規定都表示已我是乙方,甲方是房屋租賃公司,現在合同約定是甲方提前解除合同賠償一個月房租違約金,我方提前解除合同,賠償2個月房租違約金,這個合理嗎
租賃合同的違約金是保障雙方又約束雙方的約定,租賃期間除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任何一方違約都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是一個月的房租(也可雙方商定),如有其他損失的協商另行賠付。 原問題:《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乙方違約提前退房如何勞務合同未到期 甲方提出解約 未按照合同規定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可以向甲方討要合同上所規定的違約金嗎
1.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而是即時通知即時解除,所以不存在違約,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相反,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每滿一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 ,合同上寫了甲方有權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發出之日第30日自動解除
你要承擔違約責任.我理解到你的意思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要求終止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你提前30天通知是沒什么.我也搞不懂你的合同按規定是什么時候終止.這個和提前好久通知沒關系,總之你記住.無特殊原因.無正當理由且用人單位未先違反合同的時候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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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