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一個月,壓了七天,簽了離職單17號,我不想干了,17號之前自理扣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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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護士上了一個月班,不想干了但是領工資的時候簽了一年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你可向勞動監察機關投訴解決問題。 原問題:《我是一名護士,和醫院簽了三年的合同,但是現在滿一年了,我不您好,我是通過勞務進的廠子,壓一周工資已經干了一周了不想干了
1、能辭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會發。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來上班的時候他沒有說公司制度,然后我說不想干了他這里扣錢那里扣錢
這得看你們簽的合同里有沒有這一條了,如果合同里沒有提到而是你上班了才提出屬于欺詐行為,你做不完是你的能力問題,他可以開除你但不能克扣你的工資,你可以去找你們老板談談。自己的利益只有自己去爭取。 原問題:《在一天7小時工作時間內沒完成任務量,你好,我4月底離職的,公司壓之前壓我3000,最后一個月工資也沒發,現在都半年了,也不給我
如果在你交接前的工作中,確實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地方,人家拖欠你的工資也無可厚非。如果他們找不出其他有利的證據,而是一味著不發給你工資,你首先可以督促,如果很過分的話,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申訴解決。你的到該部門工作時所簽訂的勞動協議上,有沒有關于我剛來這個廠的第七天,跟他說了我要離職,他讓我等一個月,當時沒有寫辭工單,現在一個月過了,我跟他說離職,他說沒有寫離職單,他現在讓我寫離職單,然后再過一個月才能走
首先,要問你工作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其次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為使勞動者辭職不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害,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試用期后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書面通知。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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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