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條約能否在國內直接適用?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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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迄今,關于條約在中國的適用問題,我國還沒有在法律上作出統一的規定,而是散見于一些部門法、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和外交聲明之中。概括起來,我國主要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來適用國際條約。 1.并入或采納。即在國內法中直接適用國際條約,除聲明保留外,如《民法通則》第142條,《民事訴訟法》第238條,《商標法》第17條等。值得注意的是,除部門法中明確規定直接適用條約外,我國的一些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中等均有相關規定。如:1980年國務院發布的《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管理規定》第12條。 2、轉化。為了履行我國已加入的國際條約,我國還專門制定了一些條例,以便將有關的條約內容“轉化”為國內法而予以適用。如1986年的《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1990年《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另外,根據1990《締結條約程序法》的規定,凡是締結與我國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條約,必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在這種情況下,或者對條約的特定內容作出保留,或者對有關國內法中與有關條約內容不一致的地方作出修改或補充。這種修改或補充,也是一種將條約內容轉化為國內法的方式。法律規定表明:當國際條約與國內法發生沖突時,國際條約優于國內法。國際條約是國際法主體之間以國際法為準則而為確立其相互權利和義務而締結的書面協議。國際條約作為當今國際法最主要的法律淵源,是調整各種國際關系的重要法律工具,在國際交往與合作日益密切的今天,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原問題:《國際條約在國內法中的適用有哪些》回復于 2022-11-10 07: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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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際公約和國內法都適用時,國際公約優先于國內法嗎?
基本觀點:同屬于一個法律體系,但分國際法優先和國內法優先兩派。 國內法優先:國際法效力低于國內法,是國內法的一個部門。弊端:結果導致取消國際法。 國際法優先:國際法效力高于國內法,國內法效力是國際法賦予的,國際法效力來源于“約定必守當國際公約和國內法都適用時,國際公約優先于國內法嗎?
基本觀點:同屬于一個法律體系,但分國際法優先和國內法優先兩派。 國內法優先:國際法效力低于國內法,是國內法的一個部門。弊端:結果導致取消國際法。 國際法優先:國際法效力高于國內法,國內法效力是國際法賦予的,國際法效力來源于“約定必守當海洋法的國際條約淵源與國際習慣淵源發生沖突是,哪個優先使用?
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的聯系:1、國際條約是最主要的國際法淵源,特別是在當今世界,國際法的創立主要依賴于國際條約的產生。2、習慣法可以轉化為條約法,條約法也可以發展、確認習慣法。一方面,國際條約通過國際習慣這個媒介起作用。盡管在當今,國際條約是國際刑法與國內刑法相沖突時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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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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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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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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