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負責審理的案件,該法官是否有權查封涉案中當事人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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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依照法律規定,證監會在對證券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審理或者執行時,發現涉案當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施凍結、查封措施:一是已經轉移、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產的;二是可能轉移、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產的;三是已經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四是可能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五是其他需要及時凍結、查封的情形。對于什么是重要證據,哪些情形屬于可能轉移、隱匿、偽造、毀損,在辦法中都有詳細規定。 凍結、查封的對象主要有哪些?根據新證券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六項的規定,證券監管機構有權凍結、查封涉案當事人的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產及重要證據。主要包括:涉案當事人資金賬戶和銀行賬戶的資金和存款;證券賬戶中的有價證券;動產(如辦公設備)、不動產(如房屋)、特定動產(如汽車)及其他財產權(如股權);對案件調查有重大影響、對案件定性有關鍵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證據。 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被凍結、查封的當事人也并不是完全無可作為。《實施辦法》設置了多渠道的救濟措施,比如實施時當事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執行人員應該聽取并記錄;賬戶被凍結后,證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凍結證券的請求,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將該部分或者全部被凍結證券解凍;當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解除凍結、查封措施;涉案當事人對凍結、查封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復議等。 原問題:《法院是否有權查封個人帳戶》回復于 2022-12-20 0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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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負責本人案件法官
在法院進行離婚訴訟一般會有兩個職責不同的法官負責接待當事人,一個是立案法官,另一個則是案件的承辦法官。 立案法官的職責 :一是審查當事人起訴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中起訴的相關規定;二是審查當事人立案的材料是否齊全;三是審查當事人的案件是否屬法官超過審理期不結案,可以投訴法官嗎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怎么讓法官快速審理案件
可以積極跟法官溝通,配合法官工作我想了解一下 法官怠于不處理當事人申請的執行案件 應該怎么做
如果法院立案后,案不及時審理,拖延辦案,案件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投訴。院長接到投訴后,一定會過問的,會要求承辦人盡快審結案件的。法院內部設有監察室,專門處理法官違法違紀的,如果是法官故意拖延,一定會查處的。 原問題:《假如法院將案件受理后故意拖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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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