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的案件法院裁定沒有管轄權,移送管轄裁定書簽收以后,我要做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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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移送的案件法院也沒管轄權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需要等多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二審法院立案了管轄權案件后,一審法院還能對裁定書做補正嗎
1、被告在二審法院主動撤訴,說明被告在二審訴訟中是上訴人,撤回上訴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二審法院同意被告撤回上訴,應當以裁定的形式終結二審訴訟。2、撤回上訴,是指在二審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上訴人要求撤回其上訴的行為,表明他不愿意繼我起訴一個案件,法院管轄權問題早就弄完了,開庭了,法院我提出管轄權問題,這不是拖延時間嗎?
對方提出管轄權異議,開庭時間未定的,要等法院對管轄權異議依法處理終結后才可以通知開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2113定,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可以在答辯狀期間向受理法院提出異議,受理法院應當進5261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現在我的案件受到管轄權異議
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而向受訴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 原問題:《我們有刑事案件管轄權異議,該怎么辦》法院回復無管轄權
被告認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如果異議成立,法院會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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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