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法院立案了管轄權案件后,一審法院還能對裁定書做補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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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被告在二審法院主動撤訴,說明被告在二審訴訟中是上訴人,撤回上訴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二審法院同意被告撤回上訴,應當以裁定的形式終結二審訴訟。2、撤回上訴,是指在二審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上訴人要求撤回其上訴的行為,表明他不愿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申請撤回上訴,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二審法院提出。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準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4、被告撤回上訴,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準許撤會上訴,直接引起終結二審訴訟程序的法律后果;(2)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原告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3)一審判決書生效;(4)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原問題:《被告在二審法院沒開庭前又主動撤訴了,二審法院應該下什么樣的裁定書啊?》回復于 2022-11-15 21: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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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送至二審的上訴狀是由一審人員到二審法院立案還是將將卷宗交給二審法院后由二審由二審來辦理立案了手續?
上訴案件的訴訟費應交到提起上訴的法院,是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交一審法院,是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的則交二審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請問一審法院怕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嗎
上面那位復制法條有意思嗎,我都能給你背。 我來告訴你,發回重審是沒有次數限制的,只要還存在問題,二審法院就可以一直駁回!追問:你這回答不嚴謹,不要誤導我好不好,現在法律明文規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理由發回重審的,明確規定只能一次,我就想已經生生效的判決地點判錯了,法院卻以筆誤為理由發了補正裁定書,這樣合理嗎?
法院對已生效判決發出補正裁定,則是對原判決中筆誤的糾正,就補正裁定部分的效力要優于原判決書,因此須按補證裁定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我起訴的案件法院裁定沒有管轄權,移送管轄裁定書簽收以后,我要做什么事?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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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