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規則關于公司搬遷解除合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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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該公司因搬遷,導致勞動合同中關于“工作地點”的變更,公司與職工就勞動合同內容中工作地點的變更協商不成,建議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實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二、管理為員工辦理失業保險金的事項,只要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就可以。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三、具體如何操作,建議你到當地人力社保局負責勞動關系的部門進行聯系。以維護好公司與員工的雙方合法權益。 原問題:《因為公司搬遷導致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根據勞動法那一條規定實施呢,跪求具體的條例,需要給員工辦理失業保險金,得有一定條例依據,謝謝?!?/div>回復于 2022-12-19 1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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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于公司搬遷員工勞動賠償的問題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算一年,補一個月的賠償金,沒有提前30天通知,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1、公司搬遷,如果新地址是勞動合同約定的范圍,且在當初建立勞動關系的時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勞動者應當服從。 2、反之,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工廠搬遷,解除合同
1、無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有規定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項,有第36、37、38、39、40、41、42、43其中并沒有規定,工廠搬遷,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事項,于法無據! 附:關法條規定: 第三你好關于搬遷補償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1. 公司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2. 這個屬于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你們有權利拒絕3. 公司應該給你們結清工資4. 公司還應該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金5. 你們現在應該注意,不能主動辭職6. 如果公司要求簽訂新關于靈活就業工傷的問題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三方協議關于就業
36"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后,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該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檔案和戶口關系,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的依據,學校憑畢業生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派遣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關系。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畢業后的人事檔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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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