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子寫了弟弟弟妹的名字,但實際是我的,也是我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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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的房子,我是侄女,房產證也是叔叔的名字,叔叔已過逝
首先,第一點:房產證只是在你那里放著,你沒有去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所以在法律上房子不屬于你們! 第二點:按你所說,你叔叔應該沒有立遺囑指定給誰,那就只能走法定繼承了!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索賠 2022-10-06 05:36 我家有一處房子不是產權,是房產局的。承租人是我父親。我父親還在,我母親去世了。房證上有我弟弟弟妹父親和我的名字。承租人能改成我的名字嗎?如果能改怎么改?如果我弟妹死在我父親之前,承租人能改成我嗎? 2022-10-06 07:36
我國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辞宄?,就是這些人。他們的繼承權利是相同并且無先后之分的。跟你奶奶的兒媳姑爺沒關系。你奶奶的房產合法繼承人是你父親和他的兄弟姐妹。他們已經簽署了聲明,作為正常的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來說,相當于房子首付是男方爸爸付的,房子是按揭的,寫的我的名字,現在分手,我不要房子,但每月按揭他付,如何寫協議,注意哪些內容
兄弟,理智一點吧。愛情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如果你很有錢,那完全沒壓力,給他個幾百萬讓她想怎么花怎么花。但是你沒有錢,自己的房子都按揭的很辛苦。她要她的名字的意思就是她要拿走你的房子50%。沒出錢就想要房子。。這不是明擺的良性搶劫么。。等你你好,十年前我公公婆婆出錢給我愛人的弟弟購買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愛人弟弟的名字,2014年我愛人的弟弟離家出走一直沒有音訊,現在老人年齡大了想賣掉房子養老,怎樣才能操作。
1、應當無法追回,當事人的父親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意思表達真實,使用個人財產為其弟弟(當事人的叔叔)出資購房,應認定為當事人父親對其當事人叔叔的贈與,在當事人不能證明,父親的死亡后果是因當事人叔叔的違法行為所致,不可以要求撤銷贈與并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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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