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交通逃逸事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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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2008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五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院《關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原問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處理有哪些相關的規定》回復于 2022-07-24 02: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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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事件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理
隨著交通運輸行業的迅速發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責任而逃跑的行為,這一逃跑的行為還表現為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規定交通事故處理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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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4條,對“交通肇事逃逸”定義為: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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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