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人,受托以公司名義簽定承包經營合同,需要注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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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以下供參考: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目前,隨著建筑市場的進一步擴大和開放,建筑企業所追求的目標不僅是質量好、工期短、業主滿意,同時還追求投入少、產出大,企業獲利豐厚的建筑產品。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對施工項目進行科學管理,而在施工項目管理過程中,合同管理是最重要的環節,是整個管理過程中的核心。合同形成的過程分兩步:第一步是投標取得合同資格,第二步是通過談判進行簽約。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承包商主要通過分析招標文件進行投標報價、按時交送招標書、與業主進行談判商談合同條款的各個細節問題、修改合同文本、雙方達成共識后簽訂合同書。合同一旦形成,將作為雙方日后必須履行的約束。因此,承包商應十分重視這一過程,充分考慮有利因素,力求使雙方責權利關系平衡,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約束性條件。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下面我談幾點看法:一、投標取得合同階段投標報價是取得合同的關鍵,也是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報價應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方面包含承包商為完成合同規定義務的全部費用和所期望的工程利潤,應該采取有利的報價,另一方面由于參加投標競爭的承包商都有承包工程的資格,都希望報價為業主選中,和業主談判以擊敗對手取得合同資格。因此,要做好一個既有利又有競爭力的報價,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工程預算工程預算是承包商為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所必須的費用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點。因此,工程預算必須全面反映招標文件的內容,反映招標文件規定的承包商的合同責任、義務、工程范圍和詳細的工程量。預算前必須對招標文件進行詳細分析、具體地逐條地確定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復核工程量,以確定各項費用。2?制定報價策略制定報價策略是經營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必須綜合考慮承包商的經營總策略、建筑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和合同的風險程度等,以調整不可預見風險費和利潤水平。一般在承包工程中,投標報價不等于合同價格,因為在議價談判和合同談判中可能調整報價,而常常合同價格又不等于工程實際結算價格,因為合同實施中可能通過索賠調整合同價格。因此,承包商在議價談判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進一步調整報價,提出更好的、更先進的技術措施及實施方案以戰勝對手。例如:隧道報價中,可利用洞內棄方進行石料自加工,可減少地材購入價格;開挖過程中也可采用人機配合的施工或多功能臺架進行生產的合理調配,這樣可降低機械使用費。二、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承包商在取得合同資格后,應把主要的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進行合同風險分析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1?工程承包合同文本條款的審查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合同的文本盡量采用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或國際通用的fidic條款作為合同文本的依據,主要解決如下問題:(1)內容齊全、條款完整、不能漏項,對合同規定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可能情況都要作預測、說明,以防日后爭執。(2)定義清楚、準確,雙方工程責任界限明確,不能含糊不清。(3)合同條款應體現雙方平等互利,即責任和權利、工程和報酬之間的平衡。2?合同風險的分析和對策通過對合同文本的審查,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合同的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的對策。由于承包工程的特點和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承包工程過程中風險極大,范圍很廣,常見的風險有三類:業主資信的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的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我們知道,工程上的許多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對那些影響到一個地區或整個社會利益的,無論是業主還是施工單位都應以符合國家和社會利益為前提,不能互相推諉,要責無旁貸,合同中應體現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措施的具體條款。此外,如何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承包商合同談判的重點。對于已分析的工程承包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對策如下:(1)在報價過程中,承包商應充分考慮到風險因素,可采用風險大的分項工程先拋開,再與業主議價談判,其次合同中規定應由承包商承擔的風險要增加風險附加費,或采用多方案不平衡報價以供業主選擇。但這些方法要根據自己競爭的能力以及抗風險的能力而確定,以免影響中標。(2)通過合同談判,使合同能體現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的平衡,盡量避免業主單方面苛刻的約束條件,并相應提出約束條件。盡可能將風險大的合同責任盡量采用分攤的原則,盡可能使雙方形成一種共同抵御、共同承擔的密切合作關系,但同時施工單位也可相應地減少一些利益。以我公司承建的水柏鐵路為例,工程中標后,因工程類型多,尤其是橋梁工程較多,按設計要求及我單位實際情況,要么購買大量的新設備及模板、模具,要么從北京長途調運,這樣要大量增加投入,談判中我們建議業主增加投資,但業主不肯讓步,為了減少風險損失,我們采取與業主合作,將部分橋梁工程分包給業主指定的并具有同等資質的專業承包商施工,以回避風險。3?合同的談判與簽約承包商通過以上各項工作,在合同談判階段,應選擇最有合同談判能力和經驗的人作為主談進行合同談判,其他各部門應積極配合,提供資料和建議。(1)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標。承包商的基本目標是取得工程利潤,這個利可能是該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長遠利益。(2)積極爭取自己的正當利益。雖然合同法賦予合同雙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但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絕對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權力還要靠承包商自己去爭取,如有可能,應爭取合同文本的擬搞權。對業主提出的合同文本,雙方應對每個條款都作具體的商討。另外,對重大問題不能客氣和讓步,切不可在觀念上把自己放在被動的地位,當然,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3)重視合同的法律性質。合同一經簽訂,即成為合同雙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條都與雙方利害相關。所以在合同談判和簽訂中,應注意以下兩點:①一切問題必須“先小人,后君子”,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各個細節問題都要考慮到,并作明確的確定,不能有僥幸的心理。②一切問題都應明確具體地規定,不要以口頭承諾和保證,要相信“一字千金”,不要相信“一諾千金”。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原問題:《簽訂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回復于 2022-12-04 06: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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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經委托方授權,受托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托人的房屋與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應由委托方開票收款還是受托人開票收款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具體條文如下:第四百零二條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由公司名義出資個人采購借款合同
如果被借用的公司不知情,你這種行為屬于無權代理。從法律效果上來看,根據《合同法》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原問題:《個人借公司名義你好,房東以公司名義簽租賃合同,可以用個人賬戶收房租嗎
以公司名義簽租賃合同,租金不可以打入私人帳戶,應當把租金和保證金支付給出租方公司。裝飾公司欠我人工費,我讓他打欠條,以公司的名義呢?還是以個人好呢?
可以公司名義,個人擔保形式自己本身是個法人卻以別的公司名義去簽訂服務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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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