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一下離婚需要對方的病歷證明有病,病歷在北京可以調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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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原件一般都是由院方保存著,需要病例證據可以去醫院要病例復印件的,這也可以做為證據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第六十一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等病歷資料。患者要求查閱、復制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因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第九條 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第十條 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患者依照前款規定要求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復印或者復制服務并在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在場。第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復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第十七條 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醫患雙方應當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現場實物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驗的,應當由雙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無法共同指定時,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通知提供該血液的采供血機構派員到場。法律已經有很明確的規定,患方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復制和封存病歷,病歷的封存和解封也需要醫患雙方共同完成,只要切實執行,已經可以保證病歷記錄的真實完整。 原問題:《離婚官司需要病例證據 患者可以取回病例原件嗎?》回復于 2022-11-07 14: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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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疾病證明 沒有病歷能做傷殘鑒定嗎
這樣無法申請辦理傷殘等級鑒定。需要當事人發生工傷之后一年以內,由當事人本人,或直系親屬,或單位,申請給當事人認定工傷。然后當事人傷情穩定之后,可以申請辦理傷殘等級鑒定,需要出具醫治病例, 原問題:《沒有病歷和工傷認定書可以做傷殘鑒定嗎》我工傷之后,只有病歷和工作證能打贏官司嗎
不能。必須要有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工傷等級)鑒定書才能享受工傷待遇,否則是無法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可以發一下病歷單嗎
可以詳細描述咨詢問題助理醫師在本醫院沒注冊,病歷可以簽字嗎
嗯,您說的是醫生的處方權問題。要有處方需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如果沒有,那么連醫生都不是,談何處方權?注意助理執業醫師和執業醫師不一樣,助理執業醫師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工作,必要時尚須經相關機構許可,所以單純執業助理醫師沒有處方權。哦,這個不分車禍醫院的病歷應該打幾份
(1) 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申請,應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 (2) 審核申請并提供復制。受理申請后,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的時限完成病歷后予以提供。醫療機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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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