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產品名稱和發票名稱不一致情況說明
相似問題解答
采購合同、發票的項目名稱跟施工合同項目名稱不一致怎么辦
建議協商簽訂店鋪名稱和營業執照名稱不一致,會怎么處罰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2008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8號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關于“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和第二十條:“個體產品銷售外包裝牙刷產品銷售外包裝上可以不標注生產日期,只需要標注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執行銷售產品外包裝沒有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執行標準編號、毛束強度都沒有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產品標識,引導企業正確地標注產品的標識,明示產品質量信息,保護企業、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產品標識是指用于識別產品極其質量、數量、合同中說明不提供增值稅發票合法嘛?
可以向稅務局投訴合同簽的名稱跟實際不符
合同有效。合同簽署名稱和蓋章名稱不一致,應當以蓋章的名稱為準。具當事人所說合同應該是有效的。以后應該注意就是,最好是一致的,但是這個合同不影響履行。如果想完善一下,可以在前面的名稱上補償漏掉的兩個字,加蓋公章就行了。法律分析合同簽署名稱和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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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