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與醫院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時里面有違約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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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2003年與機關單位簽定勞動合同怎么認定是聘用合同或是勞動合同
聘用協議不算勞動合同,聘用協議屬于勞務合同。聘用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一、主體資格的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而實現勞18倍違約金合法合規嗎
規定滯納金是允許的,至于具體的比例,無法一概而論的。 1、《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2條規定: .……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沈陽市城市燃氣管理規定》中規定: ……拒付或拖延繳納燃氣費,按收費通知單規與公司簽訂兩方就業協議,要求提前繳納保證金(違約金),請問合理嗎
簽訂勞動合同時由勞動者預先支付違約金屬于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除如下兩種情況外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與該勞動者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這樣是有編制的嗎
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實行聘用制管理是實行聘用制,參照事業單位管理,有編制。 1、“納入全額事業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意思就是考入以后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實行聘用制。 2、以前象這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鐵飯碗無異。近年來事業單位開入職甲公司 簽訂了勞動合同 同時線上與乙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 違法
如果都不會違約的話,應該可以吧!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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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