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跟前夫有孩子二婚想帶走孩子不可以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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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離婚后如果孩子分割給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可擁有探視權,但如果沒有撫養權,并且不經過監護人同意帶走孩子,很可能會引起糾紛甚至惹上官司的,建議還是征求下撫養方的同意再帶孩子出去玩。離婚后不代表不能變更撫養權的,如果您覺得自己更能給孩子提供好的環境的話,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的!變更撫養權需要什么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種情形,你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因此,該小孩的撫養權應為其生母。當然,若其生母不想撫養,則可以委托孩子的爺爺撫養。我與前夫是2005 年離婚的,離婚時,雙方簽了協議" 女兒由男方撫養" .后來男方與她人再婚,并生有一女兒.再婚后,男方及其家人對我們的女兒都非常冷落,經常把我們10 歲的女兒獨自一人留在家里,我就想多去看望關心女兒,但是男方不但不配合,甚至拒絕我前去探望女兒,為此我倆經常吵架.女兒表示更愿意與我一起生活,,我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嗎?子女不是私有財產,我國《婚姻法》第38款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另外,你們離婚后對子女仍有平等的撫養權,雙方可以協議變更小孩的撫養關系,協議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出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訴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的規定,對于10周歲以上的小孩,如果愿意隨女方生活,而且女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可以判給女方撫養.網頁鏈接 原問題:《離婚后探望孩子能把孩子帶走嗎,探望時帶走孩子》回復于 2023-01-03 07: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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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死后女方可以把孩子帶走嗎,需要更新監護人權利嗎
當然可以帶走孩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女方離婚有孩子,孩子也跟女方,現在和我有了孩子,男孩,都想要怎么判的啊
肯定有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即使母親再婚未成年子女的生父也有義務撫養子女到年滿十八周歲,如果生父拒絕撫養的話,未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生父索要撫養費。追問:繼父呢繼父也有撫養的義務追問:可是繼父的沒離婚,孩子戶口在男方,女方把孩子帶走,不讓男方見
這種情況屬于違法行為,剝奪了男方對孩子的監護權因為法律的不健全,對于這種情況法律是沒有規定如何處理的,屬于法律的空白點,有待法律的進一步完善,建議男女雙方協商處理。 原問題:《兩方沒有離婚,女方把孩子帶走不給男方知道,違法嗎?》想離婚帶走孩子,可婆家不讓帶走孩子
老公什么都聽他媽的,這很對的。這樣你和老公之間的矛盾就增多了。婆婆帶孩子確實能為你減輕好多負擔,但同時難免會有更多的矛盾的。我想,可以讓她帶孩子,但不要和婆婆住在一起,這樣矛盾要少一點。 原問題:《我和老公離婚可婆婆卻不讓我帶孩子我該怎么辦離婚想帶走孩子可以不
如果法院判決孩子由你撫養,當然可以帶走孩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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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