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協議需要給履行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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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合同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需要公司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未支付補償金,勞動者可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綜合上兩條法律條款,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后履行競業限制協議。 原問題:《離職時未簽訂《競業限制相關協議》,但在入職時簽訂了一份《保密及競業協議》需要履行競業義務嗎?》回復于 2022-11-06 0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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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履行競業協議,不給員工補償,競業協議是不是失效了?
無效。競業禁止協議中必須明確約定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未約定的,勞動者有權自主選擇是否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約定競業限制的情況下,經濟補償的給付具有強制性。所以,用人單位不給經濟補償,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原問題:《不給補償,競業禁競業協議 咨詢競業協議問題如果解決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競業3個月,沒開競業補償金,協議有效嗎
競業限制條款中未規定補償金或者只約定補償金但無明確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并不必然導致該條款無效,這基于法律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競業協議如何解除
雖然根據我國《合同法》的一般規定,協議一旦簽訂就不能隨意解除。除非協議各方特別約定解除條件,否則當事人單方解除協議的方式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但是在勞動關系領域,合同的生效和解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勞動法律法規對其作出了特別規范。員工的競業勞動合同中有競業限制協議,沒有提補償,也沒有另外簽競業限制協議,有效嗎
您好,針對你的問題做如下分析和建議,希望能幫到你: 1、競業限制的補償金是不包含在工資里面的; 2、競業限制是在員工離職以后開始的; 3、競業限制的補償金應該是在員工離職以后按月發放的;參考法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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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