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廠里上班,簽的合同是18元一小時,然后現在我有事要回家,勞務公司給我說干不到9月15只能發15一個小時,他提前也沒說,合同也沒備注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廠里說不要要我讓我。讓我自離,然后又要說提前一個月,他想把我換了,我不想干了我就辭職.他說我辭職要提前一個月,我說那我急辭工。我本來能發5000多塊錢的,他說如果我急辭工的話只能放兩天都不到
1、你與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你與派遣公司才是勞動關系,與廠里并非是嚴格意義上的勞動關系。2、如果你與廠里簽訂了合同,寫了提前7天可以辭工的,那么你提前7天辭工是有效的。如果是與派遣公司簽訂的,那么提前7天只能向派遣公司辭工。所以,你可以廠里合同 跟中介合同按那個算 微信上中介說給24但合同只有16工資也是按16一小時發 但廠里有份合同小時自己簽 我簽24按那一個發工資?
我們在簽訂買賣合同前,會簽一份定金合同,上面會注明房價多少,稅費,中介費由誰負責一欄。現在有兩種形式1、成交價,那么就是稅費,中介費各自承擔;2、到手價,稅費,中介費由下家承擔。如果是到手價的話,現在上家違約,除了要支付違約金外,之前合同有公司要我離職,工資要道次月15日發,上班1年半沒有簽合同,離職補償金也不給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有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書面合同的,自次月起需支付雙倍工資。所以這與是否已繳納社保無關。 原問題:《上班一年沒簽勞動合同,離職后,一個月半的工資沒我在廠里外包公司簽了一份15+3的合同,干不滿3個月按15發工資,這份合同有效嗎?
拿勞動合同、身份證,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結算,合同上約定干滿15天才有工資的條款違法,無效《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說好了23一小時,現在按15一小時,克扣工資
各地的底薪不同,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即廣州、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調至每月分別為2100元、2200元。珠海、佛山、東莞、中山調至每月1720元,汕頭、惠州、江門、肇慶調至每月1550元,其余地級市調至每月1440元。廣東省人社廳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