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公證問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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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首先確定一點,爺爺取得房產是在結婚之前還是結婚之后。如果是結婚之前,則屬于爺爺的婚前個人財產,在爺爺去世后全部房產屬于爺爺個人的遺產,奶奶和爺爺的子女共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情況下平均分割;如果是在結婚以后取得的房產,屬于爺爺奶奶的夫妻共同財產,則奶奶先分得房子的一半,余下的一半房產作為爺爺的遺產,在奶奶和爺爺的子女共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均分。2、具體房產過戶問題以及手續要到房產部門咨詢,有數個繼承人的遺產,這數個繼承人應該是共有關系,對該房產都享有權利,如果要將房產登記或者過戶到其中一人的名下應該是要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3、去世的兒子的女兒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是代替兒子作為繼承人的,所以享有繼承權,未盡撫養義務也同樣享有同等繼承權,但是遺產分割時可以視對老人所盡贍養義務的多少適當多分或者少分遺產。4、孫子的父母如果還在的話,孫子是不享有繼承權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只有奶奶和其他子女,上述第三條的孫女是根據代位繼承享有繼承權的,所以跟孫子的情況是不同的。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頭遺囑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遺囑人必須是處在情況危急時刻;(2)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3)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4)遺囑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處理遺產的真實意思。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該四個要件的口頭遺囑當屬無效遺囑。按新房子的面積,實際面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上述第一條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法。 原問題:《關于公證房屋繼承權的一些問題。急。》回復于 2022-11-05 18: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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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權公證處理
想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并不是說只要當事人直接去公證處申請就可以的,還需要當事人準備好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的相關材料,然后經過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終辦理好遺產繼承公證。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經過以下程序:一、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我想申請公證放棄繼承權
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應該有這方面的業務。繼承權順位繼承公證
1. 是的,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到場簽字。2. 但不是”所有順位繼承人“都要到場,而是: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用到場,只是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都要到場;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所有第二順序繼承人都要到場。3. 你說的情想咨詢遺產繼承權的問題
專業辦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放棄繼承權公證書,放棄繼承包括宅基嗎?
從法律上說是不需要的,放棄繼承權是單方行為,如果房產他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最多放棄行為本身無效,不影響正常的繼承。 但公證處因為不能出一份錯誤的公證書,所以會核查放棄人是否是真正的繼承人,會要求提供房產證。 原問題:《放棄遺產公證是否需要房產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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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