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解除,單位一年未給上保險和公積金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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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公司沒有按照規定為你交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你有權隨時提出辭職,并不受提前三十日提交辭職書的限制。補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你現在已經超過半年,可以得到一個月的工資補償,另外,可以要求公司將拖欠的養老保險費用支付給你。雖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公司拒交住房公積金的做法,不屬勞動爭議范疇,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請求干預并處罰。但不能以此為由要求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 原問題:《在公司工作一年了公司不給買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要求公司賠償可以嗎》回復于 2022-12-02 2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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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未支付補償費用和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拖欠工資,未簽合同,被解除勞動關系
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舉報電話12333.也可以去打官司,末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兩位工資的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單位拖欠工資,保險,公積金,績效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可以以單位未足項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補償金嗎
不能以公司未足額交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只有完全沒有交社會的才能解除合同要求賠償。如果公司真是未按規定足額交,你你好,如果單位未給員工繳納失業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單位索賠么
根據社會保險暫行條例,企業單位必須按規定為其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含失業保險)。如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員工有權利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勒令單位為員工執法補繳;或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單位補繳或作出相應補償。 原問題:《公司未買失業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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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